去年“两会”,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尹学群等16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健全现代财会监督体系的建议,财政部于6月20日经认真研究,予以答复。
近日,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尹学群表示:“财政部从法治建设、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方面十项工作上对我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解答,答复的效率高、质量好、内容实,既有顶层设计,又充分立足实际。”
高效回应 意义重大
“去年,我的提案《关于健全现代财会监督体系的建议》结合财会监督实际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短板,就健全现代财会监督体系、推进财会监督现代化共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尹学群简要回顾道,一是从当前财会监督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的角度出发,建议研究国家层面的《财会监督条例》,制定财会数据收集共享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修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二是从当前相关财会监督主体各自为政,碎片化运作的角度出发,建议建立1个协作机制和2个信息化平台,包括财政部门牵头,审计、税务、市场监管、证券监管、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分工合作的财会监督协调配合机制,以及全国统一的财会信息共享平台和会计诚信监管平台。三是就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乱象丛生的现象,结合浙江省内注册会计师行业治理的数字化改革试点经验,建议将浙江省社会审计报告“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系统确定为社会审计报告全国“一码通”试点,并成立推广应用工作专班,推进报备的审计报告共享应用,变“人工跑”为“数据跑”,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针对这些问题和建议,财政部高度重视,积极回应,作出了清晰且详细的答复。”尹学群对此表示非常满意,且其中的两个方面令他印象深刻。
一方面是明确答复了已在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答复时间是去年6月,今年2月9日,《意见》正式以中办、国办名义高规格印发。财政部召开了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作了专门部署。” 尹学群告诉记者,从党和国家高度谋划财会监督顶层设计是前所未有的,这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财会监督人员都备受鼓舞、倍增干劲。
另一方面是在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方面,答复指出,已经将浙江的社会审计报告“一库一码”系统建设工作经验向全国推广,推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打击“阴阳报告”,推进肃清财务审计秩序。“浙江经验能在全国复制推广,并能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作用,我们感到十分荣幸。” 尹学群说。
在尹学群看来,答复中提到的各项相关工作对健全现代财会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从国家治理层面搭建财会监督制度体系,明确财政部门的牵头职责,明确不同主体参与监督的法律定位和职责边界,明确财会监督相关的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信用管理等要求,形成“不缺位、不越位、全覆盖、高效能”的监督机制。
二是有利于强化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及时统筹监督计划,交流监督情况,共享监督成果,促进不同监督主体之间充分合作,确保整体财会监督工作运行高效,形成更强大的监督合力。
三是有利于推进全国统一的财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分析等创新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保障财会监督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从严从实 提质增效
据尹学群介绍,近年来,在财会监督主赛道上,浙江财政结合本省实际,奋勇争先、积极探索,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搭乘数字化改革列车,努力探索财会监督数字化。率先打造了“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系统,2021年底已由温州试点扩展至全省全覆盖,2022年迭代升级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监管应用”,有效解决了“阴阳报告”等行业顽疾,打造了财会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浙江模式。
“2021年以来,依托行业监管平台,我们组织骨干力量精准执法,依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数量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位居前列。” 尹学群补充道。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牵头开展全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突出以查促管,深入开展了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双管齐下开展招商引资“一企一策”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以案促改,推动省政府出台长效机制,并形成了数字化监管应用。
三是强化系统施治,推进变革重塑。以“财会建设年”为抓手,大力实施财会队伍强基行动,全面深化会计行业“放管服”改革,弘扬和发展财会文化,提升了会计评估行业监管整体效能。
“在相关工作的推进中,也遇到了由于财会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监督合力发挥不足、财会监督的威慑力发挥受限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创新破难,重点在三个方面发力,系统重塑财会监督新机制。” 尹学群说。
在省市县纵向联动方面,建立财会监督重大问题常态化监控处置机制和考核机制,压实部门依责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依托省委“七张问题清单”重大改革综合应用,将严肃财经纪律和债务风险管控突出问题纳入对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常态监督考核。此外,将财会监督列入省对市县政府、对省级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
在财政系统内部横向融合方面,构建了监督局、会计处、省注协“五统一”的会计监督联合检查机制,以及监督局、绩效处、审核中心“三位一体”的实体化联动机制,提升了监督质效。
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方面,聚焦信息共享难、常态协作难、结果互认难等痛点难题,上线应用了财政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将纪检监督和财会监督进行了数字化对接,构建并实施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长效机制。
聚焦重点 持续发力
“答复中提到的《意见》已于近日印发。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责无旁贷。”对此,尹学群建议,相关部门可通过培训、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地区及各部门的指导,推动《意见》落地落细;加快推进财会监督监督法治建设,夯实财会监督职能发挥的法治基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尹学群表示:“今年,浙江省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见》的指示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为指引,找准财会监督的新方位新坐标,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学深学透《意见》精神和全国会议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浙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结合起来,与实施三个“一号工程”结合起来。同时,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谋深谋好有力有效的浙江方案。加强顶层设计,按照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和全国会议精神,高规格谋划浙江实施方案。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责”监督体系,压实工作责任,高水平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加快财会监督数字化建设,实施财会数智监督工程,解决“监督效能低下”的问题。建优配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加大财会监督队伍和执法检查机构建设力度,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三是抓紧抓实“财会监督年”活动。结合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预算管理监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及会计评估行业监督等四个方面,扎实推进全省“财会监督年”活动。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精准用好问责利器,推动“五责”监督主体的责任落实。确保在《意见》下发的第一年,把财会监督工作抓紧抓实,争取赢得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