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信用办、衢州市营商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迭代提升信用“531X”工程,我委牵头起草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本文件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3-00037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
文件编号: | 浙发改信用〔2023〕27号 | 统一编号: | ZJSP02-2023-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的通知
各设区市信用办、衢州市营商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迭代提升信用“531X”工程,我委牵头起草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本文件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指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