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动态 > 人社资讯
        索引号: 00248503X/2023-00033 公开日期: 2023-01-16

        中国新闻网刊发吴伟斌厅长署名文章:深入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六大行动” 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夯实最基本民生根基


        发布时间:2023-01-16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分享到:

        1月14日,中国新闻网刊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吴伟斌署名文章《深入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六大行动”  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夯实最基本民生根基》。全文如下:

        吴伟斌:深入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六大行动”   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夯实最基本民生根基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吴伟斌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全省人社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完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入实施“六大行动”,认真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扎实办好就业创业民生实事,不断夯实最基本的民生根基。

        一、实施稳定扩大就业攻坚行动,全力稳住经济底盘。稳增长关键是稳就业,就业稳则经济稳。我们将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保持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有进。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入开展“留浙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尽最大能力为员工留岗、返岗创造便利条件,助力全省经济“开门稳、开门好”。强化企业用工跟踪监测,对缺工比较严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余缺调剂,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巩固深化省际劳务合作,稳定和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在浙就业,确保在浙省外劳动力规模和中西部省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切实扛起经济大省就业大省的责任担当。同时,健全全方位监测分析体系和重点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实行重点人群、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快速专项调查和监测预警分析,全力防范化解就业风险。

        二、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创业是就业的源头活水,创业活力足则就业容量大。我们将聚焦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持续深化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支持新领域新赛道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指导,深入开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劳务品牌建设,做精做强“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宣传品牌,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亿元,扶持创业5万人,带动就业10万人。大力实施促进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迭代升级“浙里好创业”应用,完善场景功能模块,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资金、场地、培训、政策、指导、活动”等全方位线上服务,努力打造最优创业服务生态。

        三、实施“浙派工匠”金名片提质行动,推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职业技能是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之举,技能强则就业质量高。我们将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导向,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高技能人才短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内生动力不足、劳动者技能价值无法体现等突出问题。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万人。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加快建成10所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适应浙江产业需求的高水平专业群,努力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增强高素质技能人才供给能力。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部署开展浙江省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省级表彰,持续开展“浙江工匠”遴选,大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确保“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困难群体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准帮扶到位才能守牢民生保障的底线。我们将坚持快速识别,精准服务,加快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全省社区村全覆盖,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闭环管理,做到“应帮尽帮、一帮到底”。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研判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及时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健全基层岗位归集发布平台,创建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计划,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公益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等方式,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人社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构建“三员两群”(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专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微信群、钉钉群)基层人社治理网络。同时,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制定全省零工市场建设指导意见,全年建成零工市场200个,完善“浙里找零工”线上平台,实现求职招聘、技能培训、政策智推、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

        五、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行动,着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劳动权益是就业的底色,权益保障越充分则劳动者获得感安全感越强。我们将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和经济恢复加速给稳定劳动关系带来的压力挑战,及时指导企业做好职工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等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和谐同行”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从源头上夯实劳动关系和谐基础。迭代“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在线”应用,着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持续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重塑欠薪治理模式,迭代“安薪在线”数字化治理平台,提高工资纠纷处置化解效率,确保欠薪案件动态化解率保持在95%以上,让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同时,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鼓励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实现应保尽保,全力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

        六、实施部门协同产业提升促就业行动,加快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工作既是民生工作,也是经济工作,只有坚持经济发展与就业促进高效协同联动,才能加快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我们将坚持大就业工作格局,密切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实施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突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岗扩岗支持。一方面,稳定和扩大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在吸纳就业中大显身手。另一方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稳进提质,持续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同时,进一步发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联动发展改革、经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同向发力,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以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新征程、新使命。我们将按照省委关于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总体要求,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以政治更强、功力更深、担当更硬、落实更好、勤廉更优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和作风形象,全力做好高质量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努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