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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48503X/2023-08019 公开日期: 2023-02-20

        中国组织人事报刊发吴伟斌厅长署名文章:深入实施“七大行动” 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布时间:2023-02-2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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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中国组织人事报》开设了“人社厅局长谈贯彻落实全国人社工作会议精神”栏目,刊发各省区市人社厅局长署名文章。2月17日,专栏刊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吴伟斌署名文章《深入实施“七大行动” 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并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和保障作用。全国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浙江是经济大省、就业大省,也是外来劳动力务工大省,做好就业工作对稳定全国就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浙江人社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稳就业保就业的政治责任,以完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为抓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深入实施“七大行动”,全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打响“就业创业在浙江”品牌,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在浙省外劳动力规模保持在2200万人左右,230万中西部省份脱贫人员在浙稳定就业,为全国就业大局贡献浙江力量。

        实施部门协同产业提升促就业行动。坚持大就业工作格局,密切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外贸、消费、金融等政策的协同联动,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稳定和扩大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在吸纳就业中大显身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稳进提质,持续增加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进一步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联动发展改革、经信等部门同向发力,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以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健全全方位监测分析体系和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实行重点人群、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快速专项调查和监测预警分析,全力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聚焦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深入开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做精做强“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宣传品牌。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亿元,扶持创业5万人。迭代升级“浙里好创业”应用,完善场景功能模块,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资金、场地、培训、政策、指导、活动”等全方位线上服务,努力打造最优创业服务生态。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导向,大力培养培训技能人才,持续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推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高技能人才短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内生动力不足、劳动者技能价值无法体现等突出问题。大规模多层次精准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万人。深入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加快建成10所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适应浙江产业需求的高水平专业群,努力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增强高素质技能人才供给能力。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部署开展浙江省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新时代浙派工匠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省级表彰,持续开展“浙江工匠”遴选,大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坚持快速识别,精准服务,加快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全省社区(村)全覆盖,做深做实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和闭环管理,做到“应帮尽帮、一帮到底”。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研判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及时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健全基层岗位归集发布平台,创建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等方式,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制定出台全省零工市场建设指导意见,全年建成零工市场200家,完善“浙里找零工”线上平台,实现求职招聘、技能培训、政策智推、权益保障一站式服务。

        实施促进山区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落实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产业带动就业作用,为26县引育各类人才提供服务,助力缩小“三大差距”。鼓励山区县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放宽山区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评审招聘条件,加大山区县职称评价倾斜力度。持续开展“共享人力资源 助力共同富裕”活动,支持杭州、宁波等市帮助建设舟山、丽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深化实施“智聚山海·助力共富”专家服务工程。制定出台加强山区26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指导意见,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山区26县创新创业,为山区县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省际劳务合作提档升级行动。巩固省际劳务合作成果,推进劳务合作提档升级,探索建立劳务协作转移就业长效机制,用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平台,定期开展劳务协作工作调度,全年收集发布岗位50万个以上,鼓励企业开发不讲学历、不讲技能、不讲年龄的爱心岗位2万个。持续优化劳动力供需对接,加强信息采集,定期分类推送发布,形成跨区域、常态化、精准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全省组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200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尽心尽力为省外务工人员在浙就业创业做好服务保障,吸引更多省外务工人员来浙就业创业,帮助省外务工人员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致富梦想、创造人生价值、共享美好未来,使他们在浙江安心工作、舒心生活,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力量。

        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行动。主动适应经济恢复加速形势,及时指导企业做好职工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等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和谐同行”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从源头上夯实劳动关系和谐基础。完善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制度和劳动标准等问题研究,依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线”应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持续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重塑欠薪治理模式,迭代“安薪在线”数字化治理平台,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确保欠薪案件动态化解率保持在95%以上,让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着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