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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号公告:浙江省审计厅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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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公告) 省审计厅对厅本级移送有关单位处理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处理情况及结果。现将截至2022年6月已办结的部分移送事项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任衢州市政协副主席、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祝某农决策出借国有资金、把关不严增加回购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时任衢州市政协副主席、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祝某农在新港家园二期项目中决策出借资金3亿元,在协议变更过程中把关不严增加政府回购资金1.47亿元。2018年12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1月,祝某农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二、兰溪市迎宾大道景观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违规问题 审计发现,兰溪市迎宾大道景观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违规,管理混乱且涉嫌违法转分包,部分公职人员与工程人员有经济往来。2019年9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金华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8月,兰溪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某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赵某良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仇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退出违纪所得69.53万元。 三、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私分公款问题 审计发现,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支付运输费名义将公款汇入公司业务员个人账户后,将部分款项转汇给公司领导及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涉及金额212.32万元。2019年7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省纪委省监委。2021年11月,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原总经理陈某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原财务经理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原销供科经理助理、副经理、运营部副经理赵某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四、杭州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招引外资奖励问题 审计发现,杭州某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资料申报完成招引外资任务,2016年至2018年涉嫌骗取招引外资奖励合计150万元。2019年10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省公安厅。2021年6月,杭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50万元。 五、衢州市东港街道相关人员在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标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审计发现,衢州市东港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在低丘缓坡土石方平整工程项目中把关不严,未及时纠正投标企业围标行为。2018年12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衢州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4月,东港街道办事处原主任王某木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参与该项目串通招投标人员沈某祥、徐某良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六、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人大工委原副主任柴某才等人履职不到位问题 审计发现,时任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坊门街片区旧住宅区改造工程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柴某才等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30.44万元。2021年4月,省审计厅将线索移送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2021年10月,柴某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3月,柴某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9.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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