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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审计公开 >> 审前公告
        索 引 号: 00248239X/2023-00604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公开日期: 2023-03-06
        文号:
        关于专项审计调查省级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3- 06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3日起,对省级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全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发展和运行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使用等事项。重点审计调查2020年至2022年,重大事项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3年3月13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省审计厅联系,举报电话:0571-87051622;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1-87056563,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浙江省审计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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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审计
        •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2023-03-06
        关于专项审计调查省级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情况的通知
        • 日期: 2023-03-06 11:16
        • 来源: 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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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3日起,对省级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全省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发展和运行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使用等事项。重点审计调查2020年至2022年,重大事项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3年3月13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省审计厅联系,举报电话:0571-87051622;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1-87056563,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浙江省审计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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