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氯氨吡啶酸、700吨二氯吡啶酸、1000吨氨氯吡啶酸和500吨氯虫苯甲酰胺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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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2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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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氯氨吡啶酸、700吨二氯吡啶酸、1000吨氨氯吡啶酸和500吨氯虫苯甲酰胺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5号、339号 | 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4511平方米,新建1座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厂房占地面积8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500吨氯氨吡啶酸、700吨二氯吡啶酸、1000吨氨氯吡啶酸和500吨氯虫苯甲酰胺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5.4亿元,利税8425万元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公司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有相应的公众参与工作结论;许可受理前,建设单位开展了环评全本公开。 | 项目业主书面承诺对环评文本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防治措施:①根据废水特点性质,对部分母液在车间进行脱盐预处理,对难降解(含农药原药)废水进行去毒预处理。②企业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难降解废水废水先经预处理,然后按照高、低浓度废水水质不同,纳入综合污水处理站。企业废水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采用“混凝沉淀+电解催化氧化装置”工艺,末端采用“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外排池(外排池后设有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将废水处理至达标纳管。 ③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
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分类分质收集处理,对有机废气经“液氮深冷+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树脂吸附”后处理排放,无机废气采用多级喷淋后,处理达标排放;对项目液体废物暂存罐、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废气等进行相应处理排放;氨水储罐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后排放;有机储罐废气经冷凝(水冷)后统一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树脂吸附”排放。
固废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其中不与原辅材料接触的外包装材料及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可由环卫清运或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液态危险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液、废前馏分、废矿物油等,固态危险废物主要有过滤渣、废盐、废硅藻土、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材料、树脂吸附残液、废树脂、实验室废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均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2 月 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1-29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28869159 传真: 28869121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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